此《李氏焚书》(意为不容于世,早晚必将付之一炬)由明末思想家李贽著。这是其最为著名且争议最大的一部书,是他反对传统思想、政治、哲学、社会思想的集中体现。此明末朱墨套印本,全书共六卷:卷一、卷二、卷三为书答,卷四、卷五为杂述,卷六为读史。

大约于明万历十六年(1588 年),62 岁的李贽迁至龙潭湖芝佛上院,开始编辑此书,万历十八年(时李贽 64 岁)著成。李贽也深知其见解为世所不容,故将著作名之为《焚书》,以后也果然于明清二代多次遭焚烧,但却是屡焚屡刻,在民间广为流传。此朱墨本应印于天启、崇祯时期,无校刻人题记及牌记。

万历三十年 (1602 年) 闰二月乙卯,东林党人、礼部给事中张问达上疏弹劾李贽,必欲将李贽置于死地而后快。《焚书》第一次遭禁毁:“其书籍已刊未刊者,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,不许存留。” 至清朝乾隆时,李贽的著作仍列入禁书目录。但,禁毁自禁毁,民间自流行。顾亭林《日知录》记载:“虽奉严旨,而其书行于人间自若也……士大夫多喜其书,往往收藏,至今未灭。”

李贽反对迷信、反对盲从、反对对孔子的偶像崇拜。他在《答耿中丞》中说:“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,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。若必待取足于孔子,则千古以前无孔子,终不得为人乎?”、“夫孔子未尝教人之学孔子,而学孔子者务舍己而必以孔子为学,虽公亦必以为真可笑矣。”

李贽强调尊重个性,要 “合乎民情之所欲”。他认为 “夫人之与已不相若也。有诸己矣,而望人之同有;无诸已矣,而望人之同无……于是有条教之繁,有刑法之施,而民日以多事矣。” 所以他主张 “因其政,不易其俗;顺其性,不拂其能。” 他还说:“不必矫情,不必违性,不必昧心,不必抑志。直心而动,是为真佛。”

李贽更揭露和批判 “假道学”。他认为道学家崇尚的所谓 “经典”,是骗人的,“道学之口实,假人之渊藐”,并讽刺道学家 “依仿陈言,规迹往事”,“瞻前虑后,左顾右盼”,这些人平日只会 “打恭作揖,终日匡坐,同于泥塑”,一旦社会有变,“则面面相觑,绝无人色”。他批判道学家 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 的虚假说教,认为 “穿衣吃饭,即是人伦物理”,伦理表现在日常生活之中,而不在日常生活之外。他主张 “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”,重视物质,赞同 “泰州学派” 的观点。他更斥责道学家是 “阳为道学,阴为富贵,被服儒雅,行若狗彘” 的衣冠禽兽,是 “口谈道德而心存高官,志在巨富” 的两面派、伪君子。(介绍参考

刊印信息

明末朱墨套印本

作者信息

明代  李贽 撰

行款版式

六册,金镶玉装。半叶框 20.2 x 14.6 厘米,九行十九字(朱笔眉批行五字), 白口无鱼尾,四周单边,上方记书名

序文信息

序:澹園竑

钤印信息

云亭、史奉悠印?、慶應義塾圖書館藏

收藏来源

此为庆应义塾图书馆藏本

版权协议

非标准(或需获取授权使用)

 

目录

焦竑序、目录

卷一:书答
卷二:书答
卷三:书答
卷四:杂述
卷五:杂述、观音问、豫约、寒灯小话
卷六:读史

其卷一中在给焦竑的《答焦漪园》中说:「更有一種,專與朋輩往來談佛乘者,名曰李氏焚書。大抵多因緣語,忿激語不比尋常套語,恐覽者或生怪憾故名曰焚書,言其當焚而棄之也。見在者百有餘紙,陸續則不可知今,姑未暇錄上」

李贽,初姓林,名载贽,后改姓李,名贽,字宏甫,号卓吾,又号温陵居士、笃吾、百泉居士、宏父、思斋、龙潭上人、龙湖叟、秃翁等,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,明朝政治人物、思想家、史学家和文学家。被理学迫害,入狱后自刎,死后,泉州民众奉之为神,称 “温陵先师”,有时配祀在吕祖庙,称之南宫李先师。
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