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洪武正韵》是明洪武八年乐韶凤、宋濂等奉诏编成的一部官方韵书。全书共十六卷七十六韵,分:平声、上声、去声各二十二韵,入声十韵。其编纂 “壹以中原雅音为定”,即以周德清的《中原音韵》为准则。此书对朝鲜、日本韵书影响很大。此为明嘉靖四十年刘以节刊本。

《洪武正韵》的编撰起因是由于自身的演变引起的中原官话的语音变动,从陆法言的《切韵》一直到宋代的《礼部韵略》已经不符合当时的实际语音,所以本书的编撰原则则是 “壹以中原雅音为定”。它的分类和王文郁、刘渊的《平水韵》有较大的不同。《洪武正韵》作为官修韵书,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远没有其他官修韵书大。但《洪武正韵》对东南亚文化的影响却超出了其他官韵,这与明代时文化交流的进一步发展有关,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朝鲜。1443 年创制了朝鲜文字《训民正音》,接下来编制了以学习汉语为目 的的《洪武正韵译训》、《四声通考》、《四声通解》等对音文献,这些材料对研究《洪武正韵》可以提供较为可信的参证。

刊印信息
明嘉靖四十年(辛酉 1551)刘以节刊本
卷末记:廵按直隸監察御史臣劉以節謹刊
编者信息
明洪武八年乐韶凤、宋濂等奉诏编
行款版式
十册。框 22.1 x 14.3 厘米,八行十二字,小字双行二四字,四周双边,黑口双鱼尾
序文
洪武八年三月十八日 翰林侍 講學士中順大夫知 制誥同修 國史兼 太子贊善大夫臣宋濓謹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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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
洪武正韵序(宋濂撰)、凡例、目录

卷一至卷六:平声(东、支、齐、鱼、模、皆、灰、真、寒、删、先、萧、爻、歌、麻、遮、阳、庚、尤、侵、覃、盐)
卷七至卷九:上声(董、纸、荠、语、姥、解、贿、轸、旱、产、铣、篠、巧、哿、马、者、养、梗、有、寝、感、琰)
卷十至卷十三:去声(送、寘、霁、御、暮、泰、队、震、翰、谏、霰、啸、效、箇、祃、蔗、漾、敬、宥、沁、勘、艳)
卷十四至卷十六:入声(屋、质、曷、辖、屑、药、陌、缉、合、叶)

乐韶凤(?—1380),字致和,一字来仪(《明史》为 “舜仪”);洪武三年(公元 1370 年),朱元璋任命乐韶凤掌起居住;洪武三年,改任给事中、中书省员外郎,又升任兵部侍郎,晋升为兵部尚书,与中书省御史台共制定 “教练军士法”;洪武六年,改授翰林学士,与承旨詹同一起厘考注释 “先师乐章”。洪武八年,旧韵多起于江南,朱元璋令乐韶凤制定全国性的统一声韵,用中原雅韵正之,取名《洪武正韵》;洪武十三年辞官回全椒,不久病逝。

宋濂(1310—1381)字景濂,号潜溪,别号玄真子、玄真道士、玄真遁叟。汉族,浦江(今浙江浦江县)人,元末明初文学家,曾被明太祖朱元璋誉为 “开国文臣之首”,学者称太史公。宋濂与高启、刘基并称为 “明初诗文三大家”。他因长孙宋慎牵连胡惟庸党案而被流放茂州,途中病死于夔州。

刘以节,字叔度,广东海阳县人。嘉靖三十一年进士,三十六年由武昌府推官选四川道御史,三十七年巡按四川,四十年巡按应天,四十三年升福建副使。疏请养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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